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 四川省川鑫水泥制品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川鑫公司”)为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,我公司于2008年6月完成对其的收购和工商变更,享有其100%的股权。 川鑫公司做为我公司在西南地区的战略布局基地,目前注册资本仅为人民币3,187,447元,不能够满足PCCP行业对生产企业的规模和资质要求。一般在PCCP工程投标时,对公司规模均有所限制。同时,注册资本过低限制公司的发展。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,以资本公积转增和现金投入结合的方式增加川鑫公司注册资本。 截止2008年4月30日(收购基准日),川鑫公司经评估审计的净资产24,484,957.29元,其中实收资本 3,187,447 元,资本公积 21,852,276.86 元。我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59,322,495.07元。 根据《公司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现将川鑫公司资本公积21,852,276.86元全部转增资本金,同时我公司以现金新增投资 14,960,276.14 元,完成后,川鑫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40,000,000元,我公司仍享有其100%的权益。 特此公告
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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