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要提示: 本公司于2011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公告(公告编号:2011—063),披露了本公司参与的“伊犁河谷南岸干渠察布查尔县自流灌区13干管系统PCCP管件及管材采购”和“伊犁河谷南岸干渠察布查尔县自流灌区14干管系统PCCP管件及管材采购”,被业主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确定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,投标报价金额分别为人民币壹仟叁佰零壹万玖仟叁佰陆拾元整(13,019 ,360.00 元),贰仟叁佰贰拾叁万陆仟叁佰伍拾叁元整(23,236,353.00元)。 2011年12月5日,本公司收到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发来的《中标通知书》,确定本公司为“伊犁河谷南岸干渠察布查尔县自流灌区13干管系统PCCP管件及管材采购”和“伊犁河谷南岸干渠察布查尔县自流灌区14干管系统PCCP管件及管材采购”的中标人,中标价分别为人民币壹仟叁佰零壹万玖仟叁佰陆拾元整(13,019 ,360.00元),贰仟叁佰贰拾叁万陆仟叁佰伍拾叁元整(23,236,353.00元)。 一、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1、该项目的业主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,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。 2、2010年度,公司未与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。 3、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。 二、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1、“伊犁河谷南岸干渠察布查尔县自流灌区13 干管系统PCCP 管件及管材采购标段”中标价13,019 ,360.00元占公司2010年度营业总收入的2.40%; 2、“伊犁河谷南岸干渠察布查尔县自流灌区14干管系统PCCP管件及管材采购标段” 中标价23,236,353.00元占公司2010年度营业总收入的4.28%。 三、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、原材料价格上涨将影响该合同收益; 2、本公司尚未与该项目业主方正式签订合同,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,具体内容待合同签订后另行公告,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
特此公告
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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