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要提示: 本公司于2011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公告(公告编号:2011—064),披露了本公司为“甘泉堡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退水管工程(采购)”的中标人,中标金额为人民币肆仟壹佰捌拾玖万柒仟零玖拾伍元整(41,897,095.00元)。 2011年12月8日,公司收到与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正式签订的PCCP采购合同,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肆仟壹佰捌拾玖万柒仟零玖拾伍元整(41,897,095.00元)。 一、合同主要内容 1、合同双方 买方: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卖方: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、合同标的:甘泉堡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退水管工程(PCCP采购) 3、合同金额:人民币肆仟壹佰捌拾玖万柒仟零玖拾伍元整(41,897,095.00元) 4、供货时间:按照业主要求和合同约定,于2012年4月开始首批供货,2012年4月30日前供货完毕。 5、付款条件及方式: 30%预付款;按供货进度支付货款;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%;经政府审计后,支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5%;5%质保金,质保期两年。 二、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、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: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:乌市南湖路一巷10号 法定代表人:朱刚 注册资本:263317.65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: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经营国有资产,开展城市建设项目和其他国有资产投资及咨询服务,接受政府城市建设资金,进行有偿使用。 2、该项目的业主方为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,隶属于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,履约能力有保障。 3、2010年度,公司未与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。 4、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。 三、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、合同金额占公司2010 年度营业总收入的7.72%,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12 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。 2、合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,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。 四、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原材料价格上涨将影响该合同收益; 五、备查文件 合同书 特此公告
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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