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 年1 月4 日,公司收到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发来的《客户通知函》, 因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实施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,经工商部门核准,其名称变更为"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",其他工商登记事项不变,并同时换领了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。 因此,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名称变更为“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”。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。 特此公告
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